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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劃定,一萬美元以上等值泉幣現金等,要在入出境時申報,有些還要求出示資金來源證明。萬國翻譯社駐美代表處客歲底通知佈告一個案例,當事人因在美結清銀行帳戶,攜兩萬多美元現金出境未申報,遭美海關拘留收禁現金並罰款。

在其他國度入出境前,請先把身上現金算清晰!各國海關均規範搭客入出境攜帶的現金等貨幣額度,平均約美金一萬元(約台幣二十九萬元),跨越劃定金額又未申報,恐遭充公甚至罰款,德國最高罰一百萬歐元(約台幣三千八百萬元)翻譯


逾額記得申報


記者陳家齊


東南亞國家對外匯管束較嚴,有些國度還限制本國貨泉攜出境的數目,如泰國劃定攜出的泰銖現金不得超過五萬(約台幣四萬七千五百元),馬來西亞規定攜出馬幣現鈔不得跨越一千元(約新台幣九千五百元)。
其他詳情可上交際部領事事務局網站(http://www.boca.gov.tw)查詢。

旅遊業者也說,歐盟規範入出境的非歐盟搭客攜帶金額上限為一萬歐元(約台幣三十八萬元),曾有台灣留學生攜膏火入境,逾額又未申報而遭沒收並罰款翻譯日本申報金額為一百萬日圓(約台幣三十五萬元)以上。

引用自: 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10118/33121280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萬國翻譯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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